当地时间7月4日,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总干事格罗西在东京会见日本首相岸田文雄,递交IAEA关于日本核污染水排海的评估报告,也意料之中地公布了有利于日本这一计划的结论。
随即,有日本媒体披露,日本政府计划最早8月开始排放福岛核污染水入海。
日方数据是否完整、检测样本是否充分、水中是否含有其他无法处理的放射性核素、对海洋生态有哪些潜在威胁……在133万吨核污染水即将被排入大海前,日本依然无法打消外界的质疑。
(资料图)
而格罗西也强调,IAEA的报告并非为日本的决策“背书”,如何解决这些“ALPS(多核素处理系统)处理水”是日本的“国家决策”。
IAEA为何一方面认可日本核污染水排海“符合相关国际安全标准”,一边又否认为日本“背书”?日本排放核污染水入海是否违反了国际法?国际法能否阻止日本一意孤行?面临哪些困难?如果无法阻止,我们又该如何应对?
观察者网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专家王翰灵、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就有关问题进行解读和评论。
当地时间2023年1月20日,日本福岛县大隈,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核污染水储存罐 图源:视觉中国
“这不是推荐,也不是背书”
截至今年4月,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所谓“处理水”总量已达到133万吨。根据格罗西4日向日方递交的IAEA评估报告,IAEA认为日本采取的排放“ALPS处理水”的方法和行动“符合相关国际安全标准”。此外,按照东京电力公司(东电)目前的规划和评估,将“处理水”有控制地逐步排海对人和环境产生的放射性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然而,格罗西在报告中强调,排放储存在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所谓“处理水”是日本政府的一项“国家决策”,IAEA的报告内容既不是“推荐”(recommendation),也不是对该政策的“背书”(endorsement)。
据路透社报道,格罗西当晚在日本记者俱乐部对记者表示,“我们必须认识到,此类事件以前从未发生过。”他强调,排海行动将持续30至40年,而日本对此拥有“最终决定权”。
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专家王翰灵对观察者网指出,IAEA没有核准核污染水排放入海的权力,是日本政府主动请它做评估报告。
在王翰灵看来,这份报告不能说明日本核污染水排海是安全的,因为它得到的样品和数据不全面,不能保证其检测结果的全面、准确、客观。
“且日本政府偷换概念,把IAEA的监督权当作核准权,将其出具的报告当作‘护身符’。”王翰灵指出,“根据《国际原子能机构规约》,IAEA的职责包括援助、信息交流、专家培训、建造设施等,但并不包括批准、决定核污染物排放。而且其并非核污染物排放入海的唯一国际监督机构,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国际海事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经合组织的核能署等机构同时有权进行监督。”
当地时间7月4日,IAEA总干事格罗西在东京向日本首相岸田文雄递交IAEA关于日本核污染水排海的评估报告 图源:IAEA网站
“因此,IAEA主动澄清其报告内容既不是‘推荐’,也不是‘背书’,这反映了IAEA复杂而微妙的心态:既想为日本核污染水排放提供支持,又不想承担责任。”王翰灵说。
他还提到,2021年,当日本政府决定将福岛核污染水排放入海后,格罗西第一时间发声明,对日本这一决定表示欢迎。“这说明日本政府事先已经跟格罗西单方面沟通,后者则在没有对日本核污染水进行科学评估之前就表示欢迎。很多国家、机构和人士对此持批评态度。”
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看来,IAEA是涉核问题最主要的国际组织之一,其愿意对排海计划进行评估,可能也是为了体现这一主管地位。
至于为何表述谨慎,秦天宝做出三点分析。第一,依据公开发布的消息,IAEA的评估范围似乎受到日方严格限缩,日方只允许其评估排海这一个选项的安全问题。因此,该机构作出的评估结论也只是针对排海计划,而不是将排海计划与其它可选方案进行对比,得出“推荐”排海的结论。
其次,日方大规模核污染水排海计划是史无前例的,这种核污染水与核电站正常运行所产生的废水并非同一概念。对于排海计划所涉核污染水的处置,国际社会没有广泛接受的规则和标准,IAEA仅能参照相关安全标准做出评估。
最后,据报道,IAEA的专家评估团队成员并非一致赞成评估结论,对于排海计划的安全性问题,其内部似乎没有达成共识,属于科学不确定问题。
路透社报道:国际原子能机构负责人暗示专家团队内部产生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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