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代墓志校注》的学术特色与价值
2023-07-05 12:41:36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墓志是碑文的一种,指刻于墓碑的文章(包括埋于地下的墓志铭和立于地上的墓表文),主要用来记叙死者的生平和家世。墓志文献作为珍贵的出土材料,是极其宝贵的“同时资料”,既能作为历史资料,补足史书文献,也是语言文字研究的重要语料。迄今辽代墓志整理研究成果主要有《辽代石刻文编》《辽代石刻文续编》《内蒙古辽代石刻文研究》《辽上京地区出土的辽代碑刻汇辑》等。这些作品中收录的辽代墓志均不超过百方,且有疏漏或重复。其他散见辽代墓志的研究亦存在诸多问题。周阿根所著《辽代墓志校注》(天津古籍出版社2022年版)分为上下两册,近80万字。该书搜集辽代墓志228方,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辽代墓志文献全面系统汇编阙如的不足。

■《辽代墓志校注》 资料图片


【资料图】

该书具有比较鲜明的学术特色。一是科学严谨的体例。该书包括两篇序,序中阐明著此书所涉工作及其价值。序后是《凡例》,解释说明该书体例。正文部分将收录的228方辽代汉文墓志以时间为序,以“墓主姓名+墓志”为名,整理校释成书。该书对每方墓志的整理考释,主要包括盖文、志文、简跋、注释四个部分。简跋中描述志主埋葬日期、墓志出土时地、志石材质形制、志文排布、拓片收藏和录文出处等情况,使读者能更全面地了解墓志概况。每方墓志录文之下均附有注释,注释内容包括版本异文、历史典故、职官制度、文化词语、方俗词语、契丹音译词及其他疑难字词等。书末还附有《辽代墓志音序索引》以供检索。

二是突出的训诂学成果。《辽代墓志校注》主要是对辽代墓志进行“校理”和“注释”,注释内容包括说明版本异文、训释名物、解释方俗文化词语、阐述历史典故、说明典章制度等内容,故此书也是以辽代墓志为研究对象的一部训诂学著作。

例如,在校勘整理方面,《辽代墓志校注》对所搜集的辽代墓志进行了系统校勘整理,明其句读、纠其讹误、说明脱漏。如咸雍八年《萧阐墓志》:“属以贤叔宰相遘疾,咸雍八年三月薨背。”下注:“薨背:去世。《内蒙古辽代石刻文研究》《辽代石刻文续编》‘背’属下。”(第363页)又如太平元年《耶律霞兹墓志》:“弓挽六鉊,箭穿百步。”下注:“六鉊:当为‘六钧’之误。六钧,张满弓用力六钧,后因以指强弓。”(第172页)统和四年《耶律延宁墓志》:“祚将至,英贤诞生,即萨割太师令公第二子也。”下注:“原拓‘祚’前当脱一字。”(第67页)

又如,在训释解读方面,《辽代墓志校注》详细释读录文中的墓志碑刻习语、名物词、典故俗语、外来词和疑难字词,还考证了墓志中相关的人物身份、官职名称、典章制度等内容,而且该书作者往往在训释词义之后,还加上书证,有理有据,这就大大增强了词条训释的可信度。例如大安七年《耶律迪烈妻萧乌卢本娘子墓志》:“银床凤树,几年生质而半枯;玉匣龙泉,一夜跃波而单去云尔。”下注:“龙泉:宝剑名。晋雷焕得宝剑,一名龙泉,一名太阿,以龙泉赠张华。张华死后,龙泉不知所踪。后雷焕子携太阿出行,行至河边,太阿跃入河中。”(第442页)又如乾统七年《梁国太妃耶律氏墓志》:“王父讳萨割里,左皮室详稳。”下注:“萨割里:《耶律庆嗣墓志》作‘撒割里’,契丹语音译致歧。《辽史》无载。”(第534页)

该书的学术价值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补正史书,有珍贵的史学价值。《辽代墓志校注》所辑录的墓志,从太宗会同五年(942)的《耶律羽之墓志》到天祚帝保大四年(1124)的《王安裔墓志》,跨越了近两百年的历史,覆盖了整个辽代。辽代墓志与其他历代墓志一样,适用王国维先生提出的“二重证据法”,用“地下之新材料”补正“纸上之材料”,对补充史书之失、证明史书之误有重要价值。如《辽史》未记载“萧绍矩”,不知其身份。开泰七年《陈国公主耶律氏墓志》:“泰宁军节度使、检校太师、驸马都尉萧绍矩,即皇后之兄也。自结丝萝之援,克谐琴瑟之和。”(第167页)可知仁德皇后是睿智皇后弟隗因之女,因而,萧绍矩为隗因之子。

二是补正大型辞书,有助于推进汉语词汇研究。辽代墓志对辞书编纂和修订的价值很大,可为《汉语大词典》补充词条、充实例证、提前书证等。例如《汉语大词典》未收“佩鞢”“停机”等词,可据辽代墓志进行补充。

三是凸显跨学科特色,促进交叉学科相关研究。墓志以其特殊的文体,记录逝者的生平经历,进而从侧面展现社会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透过墓志内容,我们发现辽代墓志显示出了辽代社会风尚的变迁,呈现了民族交流、融合的盛况,涵盖政治制度、经济文化、社会习俗、历史沿革、日常生活、典故史实、语言文字等领域,对历史学、经济学、文化学、语言文字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有重要作用。

四是以点带面,推进墓志的系统研究。墓志文献的研究是历时与共时交织、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并用的,随着出土墓志文献的不断增加,学界对墓志文献的整理汇编资料不断涌出。从历时角度来看,学界已有汉魏六朝、隋代、唐代、五代、宋代墓志的整理研究之作;从共时角度来看,辽代墓志研究成果的全面性、系统性、准确性不够,而传世文献《辽史》的脱讹、抵牾之处过多。例如《辽史》“德冲”“德崇”并见,如《辽史·圣宗纪》:“庚辰,武定军节度使韩德冲秩满,其民请留,从之。”《辽史·韩匡嗣传》:“五子:德源、德让(后赐名隆运)、德威、德崇、德凝。”据辽代墓志记载,统和三十年《耿延毅妻耶律氏墓志》:“烈考讳德冲,武定军节度使、检校太师、同政事门下平章事、赠侍中。”(第155页)当知以“德冲”为是。

虽然《辽代墓志校注》表示“由于种种因素的限制,契丹文等少数民族文字墓志未予以收录”,但从辽代汉文墓志的汇编整理角度来说,该书堪称碑刻家族新成果和辽代墓志集大成。其学术特色颇为明显,学术价值亦将在学界相关研究中得到体现。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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