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近日,新潮能源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北京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选举 Linhua Guan 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 Bing Zhou 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程锐敏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13项议案。经大会投票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约为31.36%,13项决议均获得60%以上通过。
新潮能源表示,本次换届程锐敏、戴梓岍获得了董事连任,刘思远、陆旭获得了监事连任,其他人选属于公司正常管理团队调整,公司股权比较分散,处于无实控人状态,为加强中美团队的业务沟通协调,从公司内部选拔有才干,有贡献的管理人员进入公司管理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另外,有投资者在股吧表示,总算是尘埃落定,公司的董监事通过合法有效的股东大会决定才是公正公平,顺应民意的。
说起新潮能源的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可谓一波三折,此前,新潮能源通知于2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事项。2月2日,因牟平法院裁定禁止新潮能源2月3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新潮能源当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延期召开。该裁定在市场上也颇受争议,相关质疑主要是针对其无管辖权和相关流程是否合规等。
同月11日,经新潮能源董事会审议,公司通知于2月27日再次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事宜,并调整了董事和监事的人选方案。关于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合法性,新潮能源强调,朝阳法院已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1)京 0105 民初 67152 号,裁定停止执行由宁夏顺亿等主体于 2021 年 7 月8 日自行召集召开的股东大会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目前该裁定仍持续有效。据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正常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2月27日,几经周折之后,新潮能源终于如期召开了股东大会,换届的相关议案经参与投票的全体股东审议均获得通过。
资本市场资本决,新潮能源通过股东大会顺利完成董监事换届,也就意味着合法合规的管理层诞生,那此前一度困扰公司的控制权纷争有望就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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